1、我國古代是以“四立”即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分別作為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的開始。這種劃分的方法采用了“一刀切”,并不適合各地的地理與氣候情況。
2、氣象工作者根據(jù)長期觀察提出了一種科學(xué)的四季劃分方法,即5天平均氣溫在10℃以下,就是冬天;五天平均氣溫在22℃以上,就是夏天;而在10℃—22℃之間,則是春天和秋天了。這樣劃分非常符合實際,但是全國各地四季到來的日期就不統(tǒng)一了。拿夏季來說,各地進入夏季的時間不同,如濟南一般為5月15日、成都為5月21日,北京為5月28日、天津為6月1日、烏魯木齊為6月30日、西寧和昆明則無夏。